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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奕

作品数:33 被引量:125H指数:7
供职机构:四川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湖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哲学宗教更多>>

文献类型

  • 31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31篇政治法律
  • 1篇哲学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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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18篇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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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篇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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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篇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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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篇最高法院
  • 3篇现行宪法
  • 3篇宪法文本
  • 3篇母亲
  • 3篇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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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篇行政处罚
  • 2篇修正案
  • 2篇政治
  • 2篇社会动员
  • 2篇审查
  • 2篇人大
  • 2篇主义
  • 2篇文本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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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篇加利福尼亚大...
  • 1篇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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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篇武汉大学
  • 1篇中国政法大学
  • 1篇中央财经大学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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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篇黄明涛
  • 1篇许崇德
  • 1篇赵真

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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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篇四川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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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篇比较法研究
  • 1篇法学论坛
  • 1篇吉林公安高等...
  • 1篇行政法学研究
  • 1篇研究生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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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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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篇2016
  • 3篇2014
  • 3篇2013
  • 4篇2012
  • 1篇2010
  • 6篇2009
33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宪法权利何时约束私人行为——美国的州行为理论及其借鉴被引量:12
2021年
宪法权利在何种情况下得以约束私人行为,是中美两国共同的理论课题和现实议题。根据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州行为理论,宪法权利一般仅约束政府行为,但若私人行为与政府行为存在充分关联,前者则有可能被拟制为"州行为"从而受到宪法权利的约束。从该法院的一系列相关案件来看,州行为的认定存在两条基本进路:两段分析法和归类分析法。后者包括四个具体标准:政府影响、公共职能、联合行为和司法执行标准。对于私人行为构成州行为的情形,两段分析法有所遗漏同时限定不足;归类分析法之下的联合行为、司法执行标准也存在逻辑局限。1970年以后,联邦最高法院认定州行为的尺度趋于严格,宪法权利对私人行为的限制范围明显缩小。总体而言,州行为理论一方面有利于维系私人自治、契约自由和市场竞争,另一方面有助于防止政府间接侵犯宪法权利以及规避宪法责任,可以为我国提供镜鉴。
邹奕
关键词:宪法权利
母亲与母法——宪法中母亲权利的学理分析被引量:1
2009年
作为一种特定的权利形态,母亲权利应当列入基本权利范畴,由宪法加以确认。从属性上看,母亲权利属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之类,兼具积极权利和消极权利、对世权利和对人权利的属性;从主体上看,"母亲"作为特殊权利主体具有一定的伦理道德属性,其外延有待明确,与"女性"、"妇女"不存在主体的简单重复;从效力上看,一方面,母亲权利既有赖于立法和相关政策的保障,在应然层面也不能排除宪法救济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母亲权利既指向一般意义的国家,也指向特定情况下的公民个人。
邹奕
关键词:母亲权利宪法
论我国行政法规的宪法基础被引量:11
2012年
基于人民主权的价值理念和权利保障的现实要求,追问我国行政法规的宪法基础确有必要。一方面,现行《宪法》创设了"行政法规"这一法的形式,这是行政法规存在的基本前提。现行《宪法》颁行前国务院的规范性文件不宜推定或默认为具有行政法规的性质和效力。另一方面,行政法规的制定以宪法为根本依据。根据现行《宪法》第89条的阐释,国务院有权直接依据宪法制定行政法规。但在事项范围上,行政法规不得逾越和侵入宪法设定的"边界"和"禁区",在具体内容上,行政法规也不得与宪法发生直接或间接的抵触。
邹奕
关键词:行政法规现行宪法规范性文件
杨度晚年的立宪思想探析——以《杨氏史例》为主要分析范本被引量:1
2012年
杨度晚年的立宪思想内容丰富,但囿于史料文献的不足,学界尚未对此展开系统深入的探究。评析杨度晚年的立宪思想,不能单纯以其政治上的进步或倒退为标准,还必须回归到其晚年的相关论著中进行解读。以其史学专论《杨氏史例》为分析范本可知:及至晚年,杨度依然没有否弃立宪之于社会发展、国家构建以及权利保障的现实意义,尽管具体主张有所改变,其内心深处甚至没有全然放下君主立宪的理念。在他看来,一方面,宪法在起源上是由家礼进化而成的伦理,在本质上是国人意愿的总表达;另一方面,中国在春秋战国之世已经基本具备了立宪的条件,其迟迟未能进行主要原因是商品经济的不发达。
邹奕
人大罢免政府组成人员的机制问题探究——基于我国既有的宪法秩序被引量:5
2016年
鉴于为数不多的实例和不甚理想的实效,人民代表大会罢免政府组成人员的机制问题有待探究并作制度实施改进。若将这一刚性监督制度置于我国既有的宪法秩序下进行考量,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其一,人大罢免政府组成人员的时机是必不可少的,人大常委会的"免去职务"和"接受辞职"必须被适度限制;其二,罢免的对象在中央和地方存在差别,全国人大有权罢免国务院的任何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大仅有权罢免本级政府的领导人员;其三,罢免的理由是相对宽泛的,不限于政府组成人员违法和涉嫌犯罪,这类人员一旦因过犯而失去人大的政治信任即可能遭到罢免;其四,罢免的程序是高度独立的,不以其他程序作为其必要条件或充分条件,人大在罢免程序中得以充分地裁量和决断;其五,罢免的效果是严格限定的,仅限于政府组成人员的去职,罢免本身既不引发定罪量刑,也不剥夺被罢免者重新担任政府职务的权利。
邹奕
关键词:罢免政府组成人员宪法秩序
自然权利与第九修正案:洛克的法律理论如何推进解释?
2016年
现代宪法学中一些最具争议的问题来源于第一届国会特定的决定,这一决定列举了一些——但一定不是所有的——基本权利作为我们基本的法律分析框架。笔者相信,洛克的社会契约理论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宪法》的这些条文,尤其是第九修正案和第十修正案。[1]
迈克尔·麦康奈尔邹奕
关键词:权利法案实定法法律理论社会契约理论解释法律联邦党人文集
我国宪法修正案的性质检视:宪法文本的组成部分抑或修正指南?被引量:5
2019年
自1988年局部修宪以来,我国宪法修正案在性质上一直不甚明确,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宪法文本的统一,不利于维护宪法典本身的权威。将宪法修正案认定为宪法文本的组成部分,更加符合美国在世界范围内创设宪法修正案的历史语境,然而,此种定性不便于宪法文本的阅读和引用,这一点在我国尤为明显。将宪法修正案认定为宪法文本的修正指南,是我国修宪实践的倾向,我国宪法修正案的表述方式以及宪法修正文本的公布情况即为证明,但是,此种定性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根据修正案编辑产生的宪法修正文本,并不当然具备标准文本的地位。基于我国宪法原文和修宪实践的固有特点,第一种定性的现实困境难以突破;而若采取适当的立法举措,第二种定性的规范障碍则可以消解。因此,将宪法修正案作为修宪指南,能够确保我国宪法文本的实用性,更好地适应我国的修宪实践。
邹奕
关键词:宪法修正案
困境与出路:开发区人民法院设立的合法性检视被引量:1
2020年
全国现有60余家开发区人民法院,分布于15个省、自治区。这一类法院的设立一直面临三个方面的规范困境:第一,设立基础有缺失,《人民法院组织法》受《宪法》的委托就人民法院的组织进行规定,而该法并未将开发区人民法院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加以列举;其二,设立主体不适格,最高人民法院以及省级、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均无权决定设立这一类法院;其三,设立标准不明确,官方尚未公开在特定开发区设立人民法院的标准。应对规范困境的出路有三:第一,直接由全国人大授权其常委会撤销开发区人民法院;第二,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保留这一类法院;第三,适时将其转化为县级行政区域的人民法院。这三条路径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或者成本,决策者需要权衡利弊,谨慎而行。
邹奕
关键词:《宪法》
《宪法》中“妇女”与“母亲”的含义及其关系研究被引量:2
2009年
作为日常生活中普遍使用的语词,"妇女"和"母亲"在《宪法》中的含义比较复杂,需要从理论上明确界定。基于宪法概念的规范性与确定性要求,应从宪法精神与目的出发,结合《宪法》文本并参考相关法律,对《宪法》中的"妇女"作广义界定,并从婚姻家庭与国家社会两个层面来解读《宪法》中"母亲"的含义。此外,"妇女"和"母亲"都是《宪法》中特殊的基本权利主体,二者存在诸多差异,但其联系却不容忽视。
邹奕
关键词:妇女母亲宪法基本权利
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合宪性审查?——以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审批为例被引量:2
2020年
在我国,合宪性审查可以从纵向维度分为中央和地方两个层次。除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外,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也有权进行合宪性审查,其具体形式为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的审批制度。不与《宪法》相抵触是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获得批准从而得以公布施行的前提。这一类合宪性审查的直接规范依据包括《宪法》第100条第2款、《立法法》第72条第2款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第7条第2款。在现阶段,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合宪性审查具有特殊功效。作为分散式审查,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工作效能,满足社会各界的现实需求。作为事前型审查,它有助于实现经常性的宪法监督,预先"过滤"掉明显不合宪的地方性法规。作为柔性审查,它一般不会产生"不予批准"的决定,可以减少阻力,比较便宜易行。然而,这一类合宪性审查并不理想,鲜有实例。它存在若干局限,有待于完善和推进。
邹奕
关键词:合宪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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