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瑛
- 作品数:49 被引量:98H指数:6
- 供职机构:重庆市委党校更多>>
- 发文基金: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全国党校系统重点调研课题全国行政学院科研合作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经济管理社会学更多>>
- 我国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历程、成就与推进路径
- 2023年
- 我国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经历了萌芽论证、试点创办、深化改革和内涵发展四个阶段,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保证和智力支持。自1996年试点以来,我国持续加强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供给,完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结构,缩小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差距,成为最具影响力的专业学位之一。进入新时代,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法律硕士教育区域均衡发展,充分发挥全国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职能,完善课程结构,强化实践教学,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才能确保法律硕士教育行稳致远。
- 熊瑛
- 关键词:法律硕士教育依法治国
- 家庭财产申报制度的价值解读及其改革方向被引量:1
- 2007年
- 家庭财产申报制具有实现全民参与预防和打击腐败、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经济监督价值。但是现行制度实现其价值,主要原因是申报群体对该制度并不认同、制度设计存有缺陷、执行不力等。因此需摈弃错误观念、改革现行制度、加大监督力度。
- 熊瑛
- 关键词:财产申报反腐败
- 形式法治和实质法治:法治思维观的比较与抉择被引量:6
- 2014年
- 形式法治思维与实质法治思维对待法治之法、法律的确定性、法律解释、法律推理、司法理念等问题大异其趣,各有贡献和局限。前者得之于规则的遵守,失之于机械、僵化。后者得之于情境因素的考虑,失之于超越规则,有瓦解法治的危险。现阶段的法治思维应当以形式法治思维为主,以实质法治思维为辅,这是比较两种立场的法治思维观和分析当今中国政法现状后得出的结论。
- 熊瑛
- 关键词:法律的确定性法律推理司法理念
- 应然与实然的统一——认定重大立功的刑罚标准的合理性及其适用被引量:3
- 2012年
- 认定重大立功的刑罚标准应当具有确定性,必须是法定刑,只能被划在无期徒刑这一刑格上。而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刑罚标准完全符合这三项指标,应当在实践中得到坚持和运用。理解"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时,应注意"刑罚"通常是法定刑,当被检举人案件较检举人案件先行判决时,此处的刑罚是宣告刑。认定重大立功的刑罚标准时无需同时考虑量刑情节。
- 熊瑛张凤彬
- 关键词:重大立功
- 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就的基本经验研究
- 2020年
-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党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取得重大成效,其基本经验主要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和统筹谋划;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
- 熊瑛
- 关键词:从严治党
- 论法治与经济发展关系的误区及其矫正
- 2017年
- 在法治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上存在认识和实践误区。认识上主要有二者没有任何交集、二者是主次和工具与目的的关系等观点,实践中则漠视乃至践踏法治。经济发展和法治之间是彼此互动、相互影响的关系:法治不仅促进和保障经济发展,经济发展也反作用于法治。法治为经济发展消除体制机制壁垒,提供制度支撑并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经济发展必将暴露相关法律的缺陷,倒逼正式法律体系的改革和完善,同时也验证法治功效,为一国法治向更高层次、更新阶段、更广领域发展提供物质和精神文明的基础和条件。
- 熊瑛
- 关键词:法治经济发展辩证关系
- 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就的基本经验研究
- 2020年
-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产生了全方位、深层次影响。总结全面从严治党的经验,无论对于探索党的建设规律、执政规律抑或是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 熊瑛
- 关键词:执政规律
- 略论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 2001年
-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是97刑法新增设的一类罪.本文在简要介绍环境犯罪立法沿革的基础上,着重对我国规定的本类罪的特征进行了剖析,并对亟需完善之处提出了两点建议,以期更好地发挥刑法在保护环境资源方面的作用.
- 熊瑛
- 关键词:环境犯罪法律特征刑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 党员干部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必然性研究
- 2015年
- 2010年10月10日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提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法治思维"一词首次出现于世人面前,但并没有引起学界的关注。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
- 熊瑛
- 关键词:党员干部法治政府建设法治中国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国法治
- 大城市户籍制度改革的比较与启示——以上海、深圳、成都、重庆为例被引量:7
- 2013年
- 上海、深圳、重庆、成都2010年左右都进行了户籍制度改革。尽管四地户籍制度改革在受益者的范围、土地的处置、转户的规模、条件准入等方面存有差异,但户改的路径、条件的设置、农民工的落户等问题是深入推进户改所不可回避的话题。户籍准入门槛设置要充分考虑城市承载能力等因素,改革的路径应当是渐进式的,大城市户改应为农民工留出一席之地。
- 熊瑛
- 关键词:大城市户籍制度改革农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