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梅
- 作品数:7 被引量:3H指数:1
- 供职机构:梧州学院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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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构成论在身份犯共犯问题中的考察
- 2022年
- 身份犯共同犯罪问题主要包括了前提性的类型划分问题,以及核心性的身份犯共犯定性问题。不同的犯罪构成理论对于身份犯共同犯罪问题,有不同的理论立场和倾向。阶层的犯罪论体系强调违法与责任的分离,注重对共同犯罪中“典型形象”——正犯的认定,对于身份犯共同犯罪内部的关系以客观行为上存在共同为基础,基于违法连带,责任个别的原理进行分别判断,四要件的犯罪构成理论对于身份犯共同犯罪的解决则侧重于实质化、整体化的思维路径展开。经过对比考察,可以发现我国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在身份犯共同犯罪问题的解决上,更具实践合理性。
- 陈梅
- 监察体制改革下受贿罪主体身份认定的思考
- 2022年
- 监察体制改革实现了监察对象的全覆盖,刑法作为所有法律部门的保障法,应当与监察法实现对接。在受贿罪主体问题上,“公务说”与“身份说”的纠缠表明“身份说”并非完全不具备合理性,也说明作为理论通说的“公务说”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借鉴监察法对监察对象的规定思路,采取“身份+公权”的模式,对受贿罪的主体体系进行重构,既可以充分发挥身份对公权力的表征作用,获得受贿罪主体认定的明确性;又可以界定出受贿罪主体的核心特征,从而为堵住新型受贿与变相受贿的惩罚漏洞发挥功用。
- 陈梅
- 关键词:监察对象
- 新发展格局下商业贿赂共同犯罪认定的困境与解决思路
- 2022年
- 在新阶段和新格局下,商业贿赂相关犯罪属于义务依附型身份犯,其正犯性在于义务的违反,而不是行为的自然外观。当存在身份竞合的问题时,应当以不同身份者各自的义务违法性为判断,作出具体的共同犯罪认定。商业贿赂对于市场竞争秩序有着极大危害,各国都对如何打击商业贿赂非常重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国境的商业贿赂行为更是成为全球性的治理难题。
- 陈梅
- 关键词:商业贿赂行为犯罪认定身份犯市场竞争秩序相关犯罪
- 身份犯本质理论的二元论重构被引量:3
- 2022年
- 对身份犯的本质的认识,是解决身份犯共同犯罪问题的基础,对此,目前学界有着特别法益侵害论、特殊义务违反论、综合论、新综合论的不同观点,以上理论相互对立,且均不能完全反映身份犯的本质。对身份犯的本质的认识与对犯罪的本质的认识息息相关,犯罪的本质中法益侵害说与规范违反说的对立,是身份犯本质问题上出现理论对立的主要原因之一。对此,在犯罪的本质问题上,应当采用犯罪本质的二元论,即法益侵害与规范违反的融合,这样才能充分体现犯罪的本质。在这一立场下,应当将身份犯从更为精细地角度划分为法益依附型身份犯与义务依附型身份犯,二者的本质在侧重点上分别更偏向于法益侵害或义务违反。
- 陈梅
- 关键词:义务违反法益侵害二元论
- 刑事和解制度在民族地区适用的困境与出路
- 2021年
- 刑事和解制度在民族地区的适用有着特殊的价值和意义,刑事和解制度应当为民族习惯法的适用提供国家正式制度的支撑,民族习惯法也应当为刑事和解制度目的的实现提供现实、有效的工具保障。但在实践中,刑事和解制度在民族地区的适用出现了两极化与功能异化的困境。对此,应当强化民族习惯法的发现与整理、理顺国家法律与民族习惯法的关系、增强刑事和解制度在民族地区的适应性。
- 陈梅
- 关键词:刑事和解民族习惯法民族自治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与收回衔接法律问题研究
- 2015年
- 随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放开的呼声越来越高,从现在开始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配套制度进行研究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其中与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相衔接的收回制度对于消除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后的不良后果有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收回制度主要存在低层次法律规范与法律相抵触的现象;对宅基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保障的缺位;对惩治非法使用宅基地的行为的无力等问题,笔者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完善建议。
- 陈梅
- 关键词:宅基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