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文献类型

  • 7篇期刊文章
  • 2篇会议论文

领域

  • 7篇政治法律

主题

  • 4篇审查
  • 4篇犯罪
  • 3篇刑事
  • 2篇逮捕
  • 2篇司法
  • 2篇批捕
  • 2篇羁押
  • 2篇未成年
  • 2篇嫌疑
  • 2篇嫌疑人
  • 2篇犯罪嫌疑
  • 2篇犯罪嫌疑人
  • 1篇逮捕权
  • 1篇信息系统
  • 1篇刑法
  • 1篇刑法修正
  • 1篇刑法修正案
  • 1篇刑民交叉
  • 1篇刑民交叉案件
  • 1篇刑事和解

机构

  • 9篇北京市海淀区...
  • 1篇北京市人民检...

作者

  • 9篇孙中梅
  • 3篇赵康
  • 2篇梁彤
  • 1篇林静
  • 1篇刘丽娜
  • 1篇金枝

传媒

  • 4篇中国检察官
  • 2篇人民检察
  • 1篇青少年犯罪研...
  • 1篇第二届中国青...
  • 1篇第六届国家高...

年份

  • 1篇2013
  • 1篇2012
  • 2篇2011
  • 3篇2010
  • 1篇2009
  • 1篇2008
9 条 记 录,以下是 1-9
排序方式:
有条件逮捕之实证分析被引量:4
2008年
有条件逮捕制度试行以来,适用案件数量逐年增加,撤销逮捕案件的比例有所下降,适用程序逐步规范。有条件逮捕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适用范围标准不明确,随意性较大;程序规范不统一,影响执行效果;质量考核不配套,可能规避办案风险。完善有条件逮捕制度要求细化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把有条件逮捕案件质量纳入考核指标。
林静孙中梅
关键词:实证分析
刑事立案监督的问题和对策
刑事立案作为刑事侦查权的开端,是开启刑事诉讼的程序之门。而刑事立案监督是宪法和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本文以北京市检察机关近三年的立案监督情况为基础,剖析当前立案监督范围过窄、立案标准模糊、获取线索的渠道不通畅...
梁彤刘丽娜孙中梅
关键词:立案监督立案标准行刑衔接
审查逮捕阶段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制度的立法完善被引量:3
2010年
审查逮捕阶段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制度(以下简称为“听取意见制度”)是近年来检察机关在实践中推行的一项工作制度,它要求检察机关审查决定、批准逮捕过程中,对特定类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听取犯罪嫌疑人的陈述或者辩解。这项制度在现行刑事诉讼法并无明确规定,而是近年来随着检察机关一系列内部工作规则的制定得以产生和完善,对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实现司法公正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侯晓焱孙中梅
关键词:犯罪嫌疑人权利审查逮捕刑事诉讼法司法公正
车主夺取交通执法队扣押车辆的行为定性
2010年
一、基本案情2009年2月13日9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驾驶其夏利车非法经营出租业务时,被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第二执法大队稽查人员查获。执法人员在开具扣押手续后,让协议单位北京东外停车管理有限公司驾驶员董某将车开往公司停车场。后刘某遇到董某驾驶的该汽车。遂上前拦截,并将董某拽出驾驶室,自己驾车逃离现场。经鉴定,涉案车辆价值人民币24300元。
孙中梅饶明党
关键词:交通执法车辆扣押夺取车主
未成年案件附条件不批捕制度研究
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减少审前羁押,是国际少年司法的发展趋势。然而现阶段我国未成年人羁押率仍居高不下,这亟需我们查找羁押率过高的根源。本文以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近年来未成年案件为实证研究切入点,探究现有制度和司法实践存在的问题,...
梁彤孙中梅金枝
关键词:恢复性司法审前羁押
试论提供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的实然适用与应然展望被引量:2
2012年
伴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各类计算机犯罪也接踵而至,其犯罪手法之高、专业化之强给刑法的规制带来了严峻挑战。立法者综合各方意见,做出了有力回应,在《刑法修正案(七)》中对原有的计算机犯罪的条款进行了增补。
孙中梅赵康
关键词: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控制计算机犯罪刑法修正案应然
构建未成年人刑事和解制度初探—以审查批捕阶段为视角被引量:1
2009年
未成年人刑事和解制度的重要价值在于通过被害人与加害人的和解,在被害人利益恢复的同时,帮助未成年犯罪人重返社会,降低再犯罪率。我国检察机关已逐步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试行刑事和解,但缺乏明确具体的制度规范,且适用的诉讼阶段以审查起诉阶段为主,此时未成年犯罪人往往已经被刑事拘留、批准逮捕,从而降低了和解制度的价值,本文建议从审查批捕阶段开始构建刑事和解制度,以弥补上述缺陷,充分保障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加害人及被害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孙中梅
关键词:刑事和解未成年人犯罪审查批捕
捕后羁押必要性建议权和撤销逮捕权关系之厘清
2013年
1996年《刑事诉讼法》第73条赋予了司法机关对于不当强制措施的撤销权.过去对此条文的理解并不存在疑问.然而,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在第94条继承了原有条文规定的基础上,又另行规定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规定检察机关对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从原来的撤销逮捕权,发展为捕后羁押必要性建议权和撤销逮捕权并立,这一制度的变化导致实践中对于这两个条文之间的关系如何理解,存在不同认识;从而导致了实践中的困惑,对此值得深入研究.
孙中梅赵康
关键词:建议权逮捕权羁押必要性审查厘清
证据存疑的刑民交叉案件的审查起诉
2011年
案名:王某江故意毁坏财物案[基本案情]某市光华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光华公司)将某市财富中心幕墙工程发包给建伟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建伟公司),海达装饰材料公司(以下简称海达公司)为担保方。犯罪嫌疑人王某江为建伟公司职工,是财富中心幕墙工程的项目经理并负责施工。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
孙中梅赵康
关键词:刑民交叉案件审查起诉存疑幕墙工程犯罪嫌疑人
共1页<1>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