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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萍

作品数:41 被引量:205H指数:8
供职机构:华东政法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高水平特色法学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程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37篇期刊文章
  • 4篇会议论文

领域

  • 41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主题

  • 17篇犯罪
  • 13篇刑法
  • 13篇洗钱
  • 6篇反洗钱
  • 5篇司法
  • 5篇司法适用
  • 4篇刑事
  • 4篇罪数
  • 4篇立法检视
  • 4篇共同犯罪
  • 4篇风险刑法
  • 4篇财产
  • 3篇刑法修正
  • 3篇刑法修正案
  • 3篇修正案
  • 3篇洗钱犯罪
  • 3篇洗钱罪
  • 3篇教义学
  • 3篇金融
  • 3篇犯罪所得

机构

  • 41篇华东政法大学
  • 2篇东华大学
  • 2篇上海市人民检...
  • 1篇北京大学
  • 1篇上海市高级人...
  • 1篇上海市公安局
  • 1篇最高人民检察...

作者

  • 41篇何萍
  • 2篇李腾
  • 2篇金鑫
  • 1篇王新
  • 1篇毛玲玲
  • 1篇杨兴培
  • 1篇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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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篇王勇
  • 1篇吴越
  • 1篇崔志伟
  • 1篇宋萍
  • 1篇陈晨
  • 1篇黄翀
  • 1篇周卫平
  • 1篇周卫平

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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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篇法学
  • 3篇上海安全生产
  • 2篇中国刑事法杂...
  • 2篇法治研究
  • 1篇检察风云
  • 1篇齐鲁学刊
  • 1篇江西社会科学
  • 1篇政法论丛
  • 1篇法学论坛
  • 1篇玉林师范学院...
  • 1篇犯罪研究
  • 1篇辽宁公安司法...
  • 1篇闽南师范大学...
  • 1篇经济刑法
  • 1篇2008年度...
  • 1篇上海市社会科...

年份

  • 2篇2025
  • 6篇2024
  • 2篇2023
  • 2篇2022
  • 4篇2021
  • 2篇2020
  • 2篇2019
  • 3篇2017
  • 2篇2016
  • 2篇2015
  • 1篇2014
  • 1篇2013
  • 2篇2012
  • 1篇2011
  • 2篇2010
  • 1篇2009
  • 4篇2008
  • 2篇2007
4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论辩审冲突下律师的执业困境——兼谈《刑法修正案(九)》第37条被引量:3
2016年
律师的执业困境多年来一直未能得到改善,在刑事辩护领域尤其突出。律师与法官的争执为我们揭开了本就不太和谐的辩审关系原貌,近几年辩审冲突加剧,法庭秩序一再失控。《刑法修正案(九)》第37条在这种情况下出台,对于抑制这种混乱现象的作用是积极的,但是不得不说,就中国的法治现状而言,这项条款的适用还是容易发生问题,使用不当将会恶化律师本就不佳的辩护环境。第37条的推行可能会让执业环境更加恶化,对于这潜在的问题我们还需审慎对待。只有不断改进不足,朝着符合司法改革的方向发展,中国才能拥有一个健康的诉讼环境。
宋萍何萍
论组织卖淫罪中的组织行为--殷某组织卖淫案评析被引量:16
2013年
组织卖淫与强迫、容留、介绍卖淫都属于卖淫嫖娼类的犯罪行为,它们的客观行为相互交叉包容,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比较模糊,不能将组织卖淫罪与强迫、容留、介绍卖淫罪共同拥有的特征作为组织卖淫罪的本质特征,而应将目的行为"控制多人从事卖淫活动"作为该罪的本质特征。组织卖淫罪与其他组织类犯罪相比,具有很高的法定最低刑,这就要求司法工作者根据法定刑的配置情况,依照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沿着以刑制罪的思路,对组织卖淫罪中的组织行为进行非常严格的理解,才能符合罪刑相称原则。
何萍
关键词:组织卖淫刑罚配置
我国台湾地区的反洗钱“立法”及其运作被引量:5
2008年
我国台湾地区较早地开展了反洗钱工作,其反洗钱工作进展水平在整个亚洲地区处于领先地位。我国台湾地区关于洗钱犯罪之规定、财产扣押和没收制度、金融机构之防范措施以及反洗钱工作之机构保障等对我国开展反洗钱工作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周卫平何萍
关键词:洗钱犯罪财产没收金融防范
荷兰的托管令被引量:1
2008年
荷兰的托管令是一项针对犯罪精神病人的保安措施,其宗旨一方面在于保护社会免受犯罪精神病人的进一步侵害,另一方面则通过对犯罪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使其摆脱精神疾病,复归社会。由于托管令不是刑罚,它不具有刑罚的报复性和惩罚性。出于防卫社会的要求,托管令的期限是根据他人或公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需要来确定的。
PeterJ.P.Tak何萍
安全生产中监督责任客观归责之应然路径
2016年
在安全生产领域中行政监督人员的监督过失往往被以玩忽职守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其行为与最终危害结果因果关系之间所呈现的"间接性"使得因果关系的认定出现混乱状态。对此,应当以"三阶判断"考察不作为行为与最终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限制刑法的扩张适用。在第一层次中,通过对作为义务的考察,确定职权的主次关系,对于次要义务在一定程度上免除行为人的注意义务。在第二层次中,通过对具体检查业务要求与危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构建,对于具体业务中未规定之要求,不能构建起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在第三层次中,在纵向层面对于负有安全检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职权行使情况进行实质性考察,以明确该罪主体适用范围。
课题组何萍毛玲玲毛玲玲崔志伟
关键词:玩忽职守罪因果关系作为义务
自洗钱入罪的背景、意义及法律适用
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自洗钱入罪,这给传统的"不可罚之事后行为"理论带来了冲击,而洗钱罪名体系中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以及窝藏、转移、隐瞒毒赃罪并无类似的修正,导致司法适用中产生了一定的困惑,尤其对于罪数问题...
何萍
关键词:犯罪所得罪数罪刑法定法律适用
文献传递
洗钱犯罪的刑事立法演变与完善——兼论《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对第一百九十一条的修正被引量:14
2020年
我国关于洗钱犯罪的刑事立法包含洗钱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以及窝藏、转移、隐瞒毒赃罪三个具体罪名,其构成要件相互交叉重叠。洗钱是独立于其上游犯罪的一个单独的犯罪过程,洗钱罪的主体不应排除实施上游犯罪的行为人。“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不是关于犯罪目的的表述,间接故意也可以构成洗钱罪。经过刑法修正案的历次修正,洗钱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区别只在于上游犯罪范围的不同。如果行为人实施上游犯罪(不仅限于洗钱罪的七类上游犯罪)后又掩饰或者隐瞒的,应数罪并罚。
何萍
关键词:洗钱罪数罪并罚
互联网金融中的洗钱风险及其防范被引量:4
2017年
洗钱,作为一种隐瞒或掩饰犯罪收益并使之表面合法化的活动,其存在的历史不足百年,但其发展的势头异常迅猛。随着传统洗钱的方法和手段层出不穷,洗钱活动几乎无处无在。在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的今天,当反洗钱措施的不断加强,传统的洗钱犯罪方法的弊端日益明显时,犯罪分子依托互联网平台,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洗钱却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为了应对洗钱活动的发展演变,反洗钱措施也在不断更新变化。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反洗钱的40项建议于1996年、2003年、2012年被修正,并对包括互联网金融行业在内的"资金或价值转移服务行业"提出了反洗钱监管的整体要求。西方各国也纷纷关注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兴领域并予以监督管理。我国应当按照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要求,借鉴其他国家的互联网金融反洗钱的经验,结合我国反洗钱工作的特点,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开展客户风险分类管理,规范建立建立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合理构建大额和可疑交易监测分析系统,提高反洗钱监控水平。
何萍
关键词:洗钱互联网金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反洗钱义务
企业重罪合规改革的理论基础与制度建构被引量:2
2024年
企业重罪合规改革在刑法上面临的主要争议是正当化事由尚不明晰,以及是否违反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等刑法的基本原则。应当肯定的是,企业重罪合规改革具有充分的理论基础与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改革过程中,重罪合规应当划分为事前重罪合规与事后重罪合规两个方向。在组织体责任模式下,企业在事前制定有效的合规计划,并有效落实合规计划可以排除单位责任;企业事后合规义务的履行可以熔断企业刑事责任,进而带来刑罚上的从宽处罚,并解决罪责刑不相适应的问题。为了能够使企业合规改革在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的前提下得到充分落实,立法机关应当对《刑法》第30条、第31条以及分则有关条款进行修正,并由司法机关制定关于企业合规有效性的司法解释,以确保其在实践中的应用。
何萍刘继琨
关键词:责任主义
论嫖宿幼女罪之废除被引量:5
2015年
嫖宿幼女罪应予以废除。废除嫖宿幼女罪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对嫖宿幼女罪主体的规定存在漏洞,对嫖宿幼女罪的法定刑设置存在弊端,嫖宿幼女罪在定罪上易与强奸罪、猥亵儿童罪相混淆,嫖宿幼女罪独立成罪引发了诸多负面效应,嫖宿幼女罪规定的司法效果并不理想等五个方面。废除嫖宿幼女罪的可行性主要体现在废除嫖宿幼女罪具有理论依据和域外立法借鉴两个方面。在嫖宿幼女罪废除之后,可以对《刑法》第236条作适当修改,以实现对嫖宿幼女行为的有效规制。
何萍吴越
关键词:嫖宿幼女罪强奸罪法条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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