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冬
- 作品数:16 被引量:136H指数:6
- 供职机构: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更多>>
- 平台用工劳动报酬保护研究:以外卖骑手为样本被引量:41
- 2020年
- 本文以外卖骑手的劳动报酬作为切入点,管窥平台用工当中隐含的工资保护问题。外卖骑手的劳动报酬虽然远高于当地月最低工资,但"高报酬"实乃"高工时"堆砌之功,平均至小时工资并不高--往往勉强维持在非全日制工的最低小时工资线上。外卖骑手的实际劳动报酬如若再行扣除社会保险等费用,就存在击穿最低工资水平之忧。而且,困于外卖骑手在劳动法上的适格性不明,外卖骑手的劳动报酬常常享受不到劳动法对工资的特殊保护和救济机制。本研究从劳动法视阈下的工资概念及理论出发,没有选择传统的以劳动关系确认为前提的适格性分析方法,而是运用本质主义的研究进路,探究平台用工劳动报酬的内在属性和形式保障。笔者认为,以外卖骑手为代表的平台用工劳动报酬仍属工资的范畴,也即"劳动给付之对价",传统劳动法的工资保护机制亦是平台用工的现实需要,与劳动关系认定不存在互相依存或冲突关系,应跳出劳动关系认定为前提的思维,将最低工资制度、社会保障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适用于对平台用工劳动报酬的保护。与此同时,也不能将传统制度生搬硬套地运用于新生事物,需根据平台用工的特点进行微调以更好地达到劳资两利的效果。
- 闫冬
- 关键词:劳动报酬劳动法
- 劳动法适用新就业形态多阶证成之反思被引量:1
- 2024年
- 多阶递进式的三段论证成是解答新就业形态的劳动法适用问题的主要方式:首先需要结合新就业形态在从属性方面的特征论证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存在劳动关系,随后论证劳动法具体制度整体适用于新就业形态;最后再论证劳动法具体制度适用于新就业形态的具体场景。然而,在看似严密的论证逻辑中,多阶论证逐步打磨掉了具体新就业形态与具体劳动法制度各自的特征性棱角,凭借对抽象概念进行比对得出理论上的适用关系,却无法提升二者之间适用的耦合度。为了更恰当地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应减少劳动保护规则适用的论证层次,将劳动法具体制度的法益特点与新就业形态在具体场景下的从属性特征进行直接呼应,通过单阶证成解决具体制度对具体场景的适用妥当性问题。
- 闫冬
- 关键词:劳动法三段论
- 同工同酬原则的语境和困境被引量:27
- 2011年
- 域外经验显示,"同工同酬"原则源于反歧视运动,同时也是从反歧视语境中获得进路的。然而,我国曾经尝试抛开反歧视这一源语境来独立推行同工同酬原则,却因为缺乏可操作性而收效甚微。结合本土法律资源和域外经验,让同工同酬原则回归反歧视语境正是现阶段我国劳动法落实分配公平的主要进路,只有利用好反歧视法律工具方能真正实现"同工同酬"。
- 闫冬
- 关键词:同工同酬
- 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去工资化被引量:6
- 2022年
- 社会保险的法定缴费基数属于典型的二元并行状态,既有以工资为缴费基数(工资基数)的方式,也有以指定标准(通常是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范围(锚定基数)的方式。然而,工资基数与锚定基数间的不均等性和模糊性滋生了“监管套利”和“底线聚集”问题,给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带来了挑战。在社会保险制度逐步扩大适用范围的大趋势下,应逐步推动缴费基数去工资化,构建带有法律确定力的核算标准。具体而言,社会保险缴费可以由收入作为基数或者由锚定基数来统一,从而实现去工资化的效果。当然,两种变革模式都需加以完善和补充,才能实现扬长避短的效果。
- 闫冬
- 关键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工资工资基数
- 英国促进与保护青年人就业的法律机制
- 经过多年的立法和机制建设,英国己经基本上形成了一套保护和促进青年人就业的制度体系。政府不仅为青年人提供培训机会,而且通过一套包括最低工资制度在内机制安排来鼓励雇主雇佣青年劳动者。另一方面,英国立法者还在反就业歧视制度方面...
- 闫冬
- 关键词:青年人就业问题法律机制
- 供给侧改革中产业行动责任豁免的适用被引量:1
- 2017年
- 随着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部分地区和行业的产业调整阵痛加剧,群体性事件频出,急盼巧思与执念来解时下之困。上世纪80年代,在英国政府启动供给侧改革的初期,也曾遭遇到此起彼伏的产业行动,为在纷杂的规范体系下构建因应之道,政府选择从"责任豁免"切入,在产业自由与秩序的天平上收放"免责事由"这一游码以维持产业关系的动态平衡,为改革的顺利推进铺平了道路。英国政府执"责任豁免"之牛耳在法制轨道上应对产业行动的做法,既维护了劳动者利益的表达,又将对经济改革造成的干扰降至最低,汲取其中之经验,可为构建适合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产业行动免责体系提供借鉴。
- 闫冬
- 英国事业单位法律管理制度研究——以非部属公共机构为例被引量:3
- 2013年
- 近年来,我国逐步推进的事业单位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很有必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作为一个老牌的市场经济国家,英国在公共治理的制度建设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尤其在管理具有一定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即非部属公共机构方面拥有一套成熟制度,有很强的借鉴价值。
- 刘新凯闫冬
- 英国劳动基准立法被引量:5
- 2012年
- 英国的劳动基准法律已相对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底线性权利"体系,涉及劳动合同、信息保护制度、工资制度、工时制度、解雇保护制度、反就业歧视制度等方面。这不仅体现了政府主动参与社会与经济管理的治国理念,而且体现了权利至上的社会法原则。
- 闫冬
- 关键词:集体谈判
- 论正当解雇事由的体系范式被引量:8
- 2020年
- 自我国《劳动合同法》颁行以来,围绕第39、40条的争论一直不绝于耳,何为解雇的"正当事由"业已成为个中焦点,其内涵和外延扩一分则太险(劳动保护体系恐堤溃蚁穴),收一分则太死(企业合理需求恐挂一漏万)。事实上,解雇所需的"正当事由"并非一方概念便可厘定,或一纸清单足以罗列的,而应是一套由多个规范相互配合而支撑起来的体系。在我国解雇保护机制中,"正当事由"是实体性要求的关键一环,在立法模式上主要遵循清单范式(包含正面列举和反面排除),但倘若借望通过调整清单来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则会让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在实践问题面前陷入立法论或法教义学的迷思当中,恐难解时下之困。对于正当解雇事由的优化路径应是进一步拓展清单范式,构建体系范式,充分做好以下工作:提升正面列举的概括性、增强负面排除的充分性、发掘和遵从最佳实践惯例、适当引入程序性审查来替代部分实体性审查,以期达到完善相关机制的效果。此外,立法者在构建正当解雇保护机制时还须立足国情、因地制宜,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的解雇保护体系。
- 闫冬
- 关键词:劳动法劳动合同解雇
- 论NFT数字作品的权属特点与规则适用被引量:6
- 2024年
- NFT是一种技术,它通过对数字客体进行标识、登记和固定,使其具有可支配性和特定性。数字作品经过NFT处理后,其“物”的特性得到了强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超出了债权客体的范畴,更接近于物权客体的特征。虽然NFT数字作品的铸造和交易应该适用物权规则,但在占有和处分这些作品的过程中,其登记性和非同质性特点却十分鲜明。因此,传统物权规则在应用于该种新型物时需要进行内部调整,同时还需要与外部规则相适配。NFT与区块链登记公示的高度绑定有别于传统的动产物权登记和著作权自愿登记,它应该比照不动产而非动产物权登记机制进行规范,并明确该登记行为在著作权规则中的地位。NFT通过独特识别符形成的非同质性,与同质化代币相比存在巨大差异,因此在适用货币化、证券化规则时应该更加谨慎。
- 闫冬
- 关键词:NFT法律属性物权客体区块链